北齊書/卷5

維基文庫,自由的圖書館
 ← 文宣帝 北齊書
第五卷 補帝紀第五 廢帝 高殷
孝昭帝 → 

廢帝

  廢帝殷,字正道,文宣帝之長子也,母曰李皇后。天保元年,立爲皇太子,時年六歲。性敏慧。初學反語,於「跡」字下注云自反。時侍者未達其故,太子曰:「跡字足傍亦爲跡,豈非自反耶?」常宴北宮,獨令河間王勿入。左右問其故,太子曰:「世宗遇賊處,河間王復何宜在此。」文宣每言太子得漢家性質,不似我,欲廢之,立太原王。初詔國子博士李寶鼎傅之,寶鼎卒,復詔國子博士邢峙侍講。太子雖富於春秋,而溫裕開朗,有人君之度,貫綜經業,省覽時政,甚有美名。七年冬,文宣召朝臣文學者及禮學官於宮宴會,令以經義相質,親自臨聽。太子手筆措問,在坐莫不歎美。九年,文宣在晉陽,太子監國,集諸儒講《孝經》。令楊愔傳旨,謂國子助教許散愁曰:「先生在世何以自資?」對曰:「散愁自少以來,不登孌童之床,不入季女之室,服膺簡策,不知老之將至。平生素懷,若斯而已。」太子曰:「顏子縮屋稱貞,柳下嫗而不亂,未若此翁白首不娶者也。」乃賚絹百匹。後文宣登金鳳台,召太子使手刃囚。太子惻然有難色,再三不斷其首。文宣怒,親以馬鞭撞太子三下,由是氣悸語吃,精神時復昏擾。

天保十年[编辑]

  十年十月,文宣崩。癸卯,太子即帝位於晉陽宣德殿,大赦,內外百官普加汎級,亡官失爵,聽復資品。庚戌,尊皇太后爲太皇太后,皇后爲皇太后。詔九州軍人七十已上授以板職,武官年六十已上及癃病不堪驅使者,並皆放免。土木營造金銅鐵諸雜作工,一切停罷。

  十一月乙卯,以右丞相、咸陽王斛律金爲左丞相,以錄尚書事、常山王演爲太傅,以司徒、長廣王湛爲太尉,以司空段韶爲司徒,以平陽王淹爲司空,高陽王湜爲尚書左僕射,河間王孝琬爲司州牧,侍中燕子獻爲右僕射。戊午,分命使者巡省四方,求政得失,省察風俗,問人疾苦。

  十二月戊戌,改封上黨王紹仁爲漁陽王,廣陽王紹義爲范陽王,長樂王紹廉爲隴西王。是歲,周武成元年

乾明元年[编辑]

  乾明元年庚辰,春正月癸丑朔,改元。己末,詔寬徭賦。癸亥,高陽王湜薨。是月,車駕至自晉陽。

  二月己亥,乙太傅、常山王演爲太師、錄尚書事,以太尉、長廣王湛爲大司馬、幷省錄尚書事,以尚書左僕射、平秦王歸彥爲司空,趙郡王睿爲尚書左僕射。詔諸元良口配沒宮內及賜人者,並放免。甲辰,帝幸芳林園,親錄囚徒,死罪以下降免各有差。乙巳,太師、常山王演矯詔誅尚書令楊愔、尚書右僕射燕子獻、領軍大將軍可朱渾天和、侍中宋欽道、散騎常侍鄭子默。戊申,以常山王演爲大丞相、都督中外諸軍、錄尚書事,以大司馬、長廣王湛爲太傅、京畿大都督,以司徒段韶爲大將軍,以前司空、平陽王淹爲太尉,以司空、平秦王歸彥爲司徒,彭城王浟爲尚書令。又以高麗王世子湯爲使持節、領東夷校尉、遼東郡公、高麗王。是月,王琳爲陳所敗,蕭莊自拔至和州。

  三月甲寅,詔軍國事皆申晉陽,稟大丞相常山王規算。壬申,封文襄第二字孝珩爲廣甯王,第三子長恭爲蘭陵王。

  夏四月癸亥,詔河南、定、冀、趙、瀛、滄、南膠、光、青九州,往因螽水,頗傷時稼,遣使分途贍恤。是月,周明帝崩。

  五月壬子,以開府儀同三司劉洪徽爲尚書右僕射。

  秋八月壬午,太皇太后令廢帝爲濟南王,令食一郡,以大丞相、常山王演入纂大統。是日,王居別宮。皇建二年九月,殂於晉陽,年十七。

  帝聰慧夙成,寬厚仁智,天保間雅有令名。及承大位,楊愔、燕子獻、宋欽道等同輔。以常山王地親望重,內外畏服,加以文宣初崩之日,太后本欲立之,故愔等並懷猜忌。常山王憂悵,乃白太后誅其黨,時平秦王歸彥亦預謀焉。皇建二年秋,天文告變,歸彥慮有後害,仍白孝昭,以王當咎。乃遣歸彥馳驛至晉陽宮殺之。王薨後,孝昭不豫,見文宣爲祟。孝昭深惡之,厭勝術備設而無益也。薨三旬而孝昭崩。大寧二年,葬於武寧之西北,諡閔悼王。初,文宣命邢卲制帝名殷,字正道,帝從而尤之曰:「殷家弟及,『正』字一止,吾身後兒不得也。」卲懼,請改焉。文宣不許曰:「天也。」因謂孝昭帝曰:「奪但奪,慎勿殺也。」

【論】[编辑]

論曰:濟南繼業,大革其弊,風教粲然,搢紳稱幸。股肱輔弼,雖懷厥誠,旣不能贊弘道德,和睦親懿,又不能遠慮防身,深謀衛主,應斷不斷,自取其咎。臣旣誅夷,君壽廢辱,皆任非其器之所致爾。

[编辑]

全文以中華書局、一九七二年十一月、第一版《北齊書》為本校。

◀上一卷 下一卷▶
北齊書

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,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,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。

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